主要 職責
區分所有物管理人可能具備法律或技術背景。其職責主要基於以下三項活動:
負責規劃並監督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核准的工程,確保落實業主決議。區分所有物管理人負責技術維護與各類合約(保險、維保等)執行,處理日常業主日常投訴並組織服務商招標。
區分所有物受託人定期向區分所有權人通報工作進展,負責維護與服務商的關係(如建築師和施工方)。保障管理服務品質與委託連續性。
提升所屬管理公司形象及其受託管理業務。同時,還能為業主提供資產增值建議。
包括申報保險理賠並追蹤進度。區分所有物管理人籌備並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與管委會會議,主持議程並撰寫紀要。
此外,作為行政與財務職責的一環,將開展並追蹤訴訟與催款程序。這涉及分攤物業費用、支付供應商款項並監管共有帳戶。最後,編製並監督物業預算及現金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