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位 簡介
不動產受託人介於銷售代理與房產協商專員之間的職業定位,以自雇形式開展工作。這些受託人通常接受房地產仲介機構的委託,代表處理特定房產項目。其實際職責是銷售房產並為受託物業尋找買家,亦可承接房產租賃項目。
不動產受託人的薪酬浮動,取決於與委託方或仲介機構簽訂的合約。佣金可能根據委託方月營業額及所監督交易的抽成而變動。作為獨立受託人,可自由設定銷售與租賃目標。
與行業內某些職業不同,"不動產受託人"資格無需持有房地產仲介專業執照。獨立承包人由其所屬仲介機構或仲介網絡的職業資質覆蓋其業務。長期發展可晉升至房地產經紀人職位並開設自有仲介機構。